关于举办“中视典杯”重庆市第五届职业院校 传媒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21-06-10点击数:2021-06-10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渝职教学会〔2021〕31号
关于举办
“不忘艺术初心·共展职教风采·献礼建党百年”
——“中视典杯”重庆市第五届职业院校
传媒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职业教育和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更好服务助推我市职业院校传媒艺术教育的开展,展示我市职业院校师生传媒艺术成果,推动我市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经学会研究,将举办重庆市第五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艺术初心·共展职教风采·献礼建党百年
二、组织机构
主办: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承办: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数字创意职业教育集团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
协办: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教育分会
重庆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深圳市中视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途誉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中鸾信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三、活动形式
重庆市第五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联展活动以传媒艺术/数字媒体专业发展“互溶·共生”为导向,以“不忘艺术初心·共展职教风采·献礼建党百年”为主题,由传媒艺术作品大赛及校园巡展活动、颁奖典礼、专家讲座、中国西部影像研讨等相关活动共同构成。
四、执行机构
1.组织委员会
主 任:
张 荣 国家督学、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会长
副主任:
聂 强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校长
李 国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校长
况 力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成 员:
龚小勇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党委副书记、教授
武春岭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教育分会 会长、教授
都永昌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委会 秘书长
刘光文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 办公室主任
袁丽娟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宣传培训部 主任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全面实施。
秘书长:
刘晓东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委会理事长
执行秘书长 :
都永昌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委会 秘书长
李 可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 办公室主任
钟 翼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数字媒体学院 党政办主任
副秘书长: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各副理事长
2.顾问委员会
组委会邀请市政协原副主席、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首席职教专家窦瑞华、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光旭作为大赛活动顾问。
3.作品评审委员会
由教育界、艺术界及行业、企业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比赛规则、评审标准、作品评审、学术研讨、作品集出版等工作。
五、参赛对象
高职组:重庆乃至中西部地区高职院校传媒艺术类、设计类、计算机类专业的在校学生。
中职组:重庆乃至中西部地区中职学校传媒艺术类、设计类、计算机类专业的在校学生。
社会组:重庆市各传媒艺术/数字媒体类专业培训机构。
以学校院系为参赛单位,统一报送参赛参展作品,不接受个人参赛。
六、时间安排
时 间 |
活动安排 |
活动地点 |
2021.06.01——09.15 |
征稿阶段 根据活动方案组织收集作品,单位统一报送 |
重庆乃至中西部地区中高等职业院校 |
2021.10.15-10.17 (拟定) |
评审阶段 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奖项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
2021.11下旬 (拟定) |
颁奖典礼 大赛颁奖典礼及高峰论坛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
2021.11-2022.05 |
大赛作品巡展 |
重庆市各中高职院校 |
七、大赛作品类别
A. 平面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类、包装设计类、VI设计类等
B. 工业产品设计:包括产品设计类、家具设计类、工艺美术类
C.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展示设计
D. 服装服饰设计:服饰设计、珠宝饰品设计、配饰设计等
E.数字媒体类:交互设计类、游戏设计类、数媒综合类、VR设计应用等
F. 影像与视频制作:微电影、纪录片、影视广告类
G. 摄影作品:包括人像摄影、风景摄影、纪实摄影等
H. 绘画作品:绘画类、数字平面设计类等
I. 人物形象设计: 时尚创意装人物造型、影视年代装人物造型、新娘装人物造型、彩绘人物造型等
J. 动画动漫及游戏设计制作: 漫画插画与原创插画、动画动漫作品等
八、参赛规则
1.自选题材,鼓励公益性选题;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与社会公序良俗,践行艺术初心使命,职教学生爱党爱国,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发展互溶共生、乡村振兴等为主题进行创作。
2.参赛院校统一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受临时报送作品;参赛作品除实物作品外,一概不予退还。
3.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严禁提交虚假作品或任何形式的他人创作作品,一旦发现递交作品为抄袭、舞弊,或非本人独立拥有版权,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本次活动接受曾经发表或展播过的作品。已经在其他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作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曾获奖项。
5.为保证活动评审的公开严谨,作品展示部分严禁出现参赛院校及作者姓名。
6.强调版权意识,如作品发生版权纠纷,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九、参赛方式
1.本次参赛作品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所有参赛作品依据参赛要求(见附件1),由参赛院校自行组织分类,并上传网络云盘,同时将上传网址及密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
2.参赛作品需填写《重庆市第五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参赛信息表》(见附件2),并同作品一并上传云盘;
3.参赛单位需统一填写参赛作品统计表(见附件3),盖章后,将纸质文件邮寄至组委会。
4.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都永昌
联系电话:18523068058
指定电子邮箱:cqcmyszwh@163.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楼1栋503C办公室。
有关活动和参赛细则由秘书处另行制定。
十、作品评审及奖励
(一)由本届评审委员会遵循客观公正的评审标准,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及评委守则,并进行公正的评审。
(二)奖项设置
1.按投稿组别分别评出:10%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一等奖加盖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教育分会公章,二等级及以下奖项加盖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公章)。
2.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组委会颁发证书,加盖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教育分会公章。
3.优秀组织奖:凡组织参赛作品达100件(套)以上的院校,具备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组委会根据其活动组织及获奖情况综合评定。
(三)凡获奖作者均由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为奖杯、证书;二等级及以下奖项颁发获奖证书)。
十一、权利与出版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及下辖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享有参展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相关权益。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规定。未尽事项,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有关参赛作品要求及具体细则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