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返校后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20-04-09点击数:
渝教职成发〔2020〕5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有关直属单位:
经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实行分批有序开学。4月20日,中职毕业年级开学;中职其他年级做好5月上旬开学准备。为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确保中职学生返校后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学习的有机衔接,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返校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早谋划,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一是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严格依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分级落实责任,指导辖区内中职学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则,认真研究并提前制订中职学生返校后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二是各中职学校要强化教育教学工作主体责任,重点谋划正式开学后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学计划衔接、教学质量监测、实习实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提前准备好教材、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和班级授课日志等各类教学资料。三是各教研机构要做好教学工作指导,提前谋划2020年春季学期教研活动,重点关注高职分类考试的教学重难点和考点剖析,积极开展各类线上集体教研活动,做到以研促教、以教带研。要继续做好在线教学工作,总结在线教学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为未返校师生提供更多优质在线教学资源。
二、抓德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是上好“复学第一课”,以“守护”为重点,教育引导师生“守规、互助、勤学”。牢牢握紧管理规范“护身符”,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制度和校园管理规定,听从部署、维护秩序,积极配合做好每日信息采集和健康情况筛查,以及整个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统计、排查、教育教学等工作。二是抓好“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围绕“共抗疫情、爱国力行”这一主题,开展好2020年“文明风采”系列活动。三是强化“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挖掘各门课程的思政元素,将抗击疫情伟大实践体现的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以爱国主义故事、先进典型事迹等鲜活素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让爱国主义成为校园主旋律、最强音。
三、做调研,开展在线学习情况摸底
一是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组织中职学校通过网络问卷、教学测试、随机访谈等形式,对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做好线上教学和返校学习有机衔接,确保每名学生较好掌握线上学习内容后,再进行新课教学。二是各中职学校针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农村边远地区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要准确掌握每个学生的线上学习情况,特别是对不具备网络条件或没有智能手机的学生,要加强一对一教学指导。三是对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学生,中职学校要重点了解学生学习困难,加强教学进度和学业辅导。对前期因疫情影响未能有效开展的专业实训教学和技能考试训练,要科学设置实训教学计划,努力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确保学生顺利完成高职分类考试。
四、强督导,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一是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各中职学校的教学工作督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春季学期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安排德育和教学活动内容、时间、方式,确保德育工作见效、教学常规有序、教学质量不降。二是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要指导中职学校持续深化“三教”改革,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最新发布的10门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根据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好各类专业(技能)课程。要有序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双基地建设等职教改革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三是各中职学校要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组织教学督导成员深入课堂检查教学情况,要求教师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强化协同教研和教学反思。通过实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精准破解教学问题,及时调整教学方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五、促就业,有序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一是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指导中职学校做好教学实训管理工作。依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试行)》和重庆市《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实验室、实训室等校内实践基地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制定管理规范和防控标准,确保实训安全和师生健康。二是毕业年级正式开学后,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指导中职学校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到疫情防控低风险区域开展顶岗实习,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优先安排已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的毕业生到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顶岗实习。鼓励安排学生在重庆市内开展顶岗实习,尽量减少学生因顶岗实习产生的人员流动,在居住地与实习单位之间尽可能安排点对点交通,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三是各中职学校组织顶岗实习时,必须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原则,企业、学校、学生应签订三方协议,并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未满16岁的学生不得安排顶岗实习。各中职学校要督促企业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预案和防护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根据开学时间安排,各中职学校有序启动认知实习和跟岗实习,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科学组织、依法实施实习教学,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安全。五是落实就业主体责任,深化中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针对求职、升学等不同群体学生,做好分类精准指导,完善中职学生就业统计和跟踪帮扶制度。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