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编制和发布2017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7-09-30点击数: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教管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号)要求,2017年将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主体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和发布本区县2017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二)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和发布2017年度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二、编制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的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应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2)。报告要与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结合。
报告中典型案例将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案例文字应精炼,不超过300字,并提供不少于5张图片,图片应标注相关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数据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区域实际,结合办学特点,以数据为支撑,如实撰写质量年度报告,充分反映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办学特色和存在问题、本年度发生发展的事实和变化。报告事例和数据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数据真实性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市教委将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编制的质量年度报告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责令整改。要引入第三方参与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增强报告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二)发布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可采取新闻发布会、网络公开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质量年度报告向社会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学校与社会交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三)报送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须登陆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管理平台(http://180.169.151.45:8077)编制、提交报告。各中等职业学校在2017年12月底前将纸质年度报告报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2018年2月前将本区县纸质质量年度报告和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纸质质量年度报告报送至市教委职成处(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到zyjycq@163.com,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质量报告电子版名称统一为“**区(县)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年)”,中等职业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质量年度报告(***年)”。
联系人:胡芳,联系电话:63631160。
附件:1.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2.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