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产教融合的4个方面5大做法6大创新点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8-05-03点击数:2018-05-03
4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教育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有关情况,并就《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进行了解读。
普通本科院校深化产教融合4 个方面值得关注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范海林指出,教育部将通过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等举措,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优化本科专业结构,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修订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培养新兴领域紧缺急需人才,下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手棋”,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更加注重产业需求导向,发展新兴工科专业。
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
着力培养多规格、多样化的应用型人才。引导高校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产业布局,规划、调整专业结构,打造了一批地方(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创新协同育人机制
校企联合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与开发教程等,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工程教育责任共同体。
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动社会优质资源向育人资源转化
2014年起,教育部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政府搭台、企业出题、高校唱戏、共建共享,有效激发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企业和高校数量不断增加,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
下一步工作打算怎么做?
☞ 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持续深化工程教育改革;
☞ 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大学生实习条例”立法进程,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保障;
☞ 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建设一批多主体共建的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产业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体现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新课程等;
☞ 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级实施体系,持续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打造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良好生态。
本科高校转型发展5 大做法
教育部规划司副司长田福元介绍,目前本科高校转型改革有以下5大做法:
◎以政策引导高校明确办学定位
• 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转型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
•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作为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 教育部举办了7期转型发展培训班,推动高校深度转型、取得实效。
◎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动转型改革
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开展了转型改革,遴选出300多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作为转型改革试点。
◎以精准投入支持转型高校建设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支持100所应用型高校建设,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要求项目学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需求,各省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倾斜、存量调整,支持转型高校及时科学调整专业布局,扩大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招生,对非优势、特色专业实施暂缓招生、限期改造。
◎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线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推动试点高校创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探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完善,案例式、项目式教学更为普遍,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发展,校企合作更加深入。
下一步工作打算怎么做?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高校转型发展总结评估,加快构建配套制度体系,推动高校转型改革迈向纵深。
一是健全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各地落实《“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积极推进高校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探索建立不同类型高校拨款标准、质量评估、人事管理、监测评价等制度,构建有利于各类高校特色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式。
二是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完善促进校企合作的激励政策,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三是面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应用型高校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6 大政策创新点
发布会上,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谢俐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总则、合作形式、促进措施、监督检查和附则等5章,共34条,突出促进、规范和保障三个关键词。
谢俐指出,《办法》有以下6大政策创新点:
1
明确了校企合作是指中、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
2
提出了要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规定了校企合作组织形式、主体资质、合作形式、各方权责、协议内容、过程管理等内容。
3
明确了校企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
4
明晰了国家在促进跨区域校企合作方面的职责、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教育、财税、用人和分配等方面的具体政策。
5
提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落实财税用地、职业教育集团以及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促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流动、保护学生权益、建设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
6
规定了教育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违法行为的惩处机制等内容,规定了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各层面的校企合作管理运行机制和职权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