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关于加强学会专业委员会建设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24-04-08点击数:

各会员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优化学会治理结构, 不断完善学会组织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学会专委会的专业支撑作用, 进一步增强学会服务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 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根据职业院校专业特点,积极组建涵盖职业教育主要门类的各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国家部委及市级有关文件要求,遵循“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自愿参与,依法依规组建;坚持围绕大局,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务求实效,严格规范管理。”的建设原则,推进学会工作重心下移、深入教学、聚焦课堂,为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持。

二、建设思路

(一)统一规划。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新要求和学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以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依据,结合全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实际状况,保留已建的财经专委会、电子商务专委会、传媒艺术专委会、学前教育专委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保护专委会,增设公共基础、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建筑与智能建造、水利、智能制造与装备、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铁道、道路、航空、水上、轨道、快递)、电子与信息技术、医药卫生、旅游与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专委会,共规划组建 20 个专业委员会。专委会名称也可与时俱进,作相应调整。

(二)按需增设。为有效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重庆 33618 产业集群体系建设和重庆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 按照基层职业院校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按需增设相应专业委员会。

(三)动态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变化调整。学会将根据职业教育专业变化情况,对专委会的设置作动态调整。

三、建设办法

(一)自愿申报。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向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申请加入上述一个或若干个专委会(申报表见附件 1)。

(二)学会推荐。对公认的专业实力雄厚、辐射影响面广, 参与学会活动积极性高、服务意愿和能力较强的会员单位职业院校相关专业部系和企业,由学会直接推荐,按程序进入相应专委会。

(三)规范组建。各专委会应按照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分 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组建。原则上由发起单位牵头, 五家单位响应,作为理事会主体,再由牵头单位邀请相关职业院 校和企业作为成员单位,每个专委会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 20 个。专委会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长、副理事长通过选举产生,专委 会应制定理事会规程并按规程开展相关活动。学会根据申报单位 情况,对各专委会组建进行审核。经学会审定符合条件者同意组 建,并适时召开专委会成立大会。

(四)批准确认。对按程序组建的各专委会,由学会发文确认,并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授牌。向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五)加强指导。经正式组建的各专委会,由学会面向市内

外邀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专委会名誉理事长、学术顾问、首席专家等,加强专委会业务指导。

(六)依规管理。学会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市职业教育《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对各专委会考核年审,严格规范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会专委会是助力各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渠道, 也是企业会员单位加强校企合作的重要纽带。各职业院校会员单位要统筹安排各专业部系,积极加入相应专委会;各企业会员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踊跃加入相应专委会。

(二)积极申报

原则上高职院校以二级学院为入会主体、中职学校以专业部为入会主体、企业以企业单位为入会主体加入相应专委会。

各会员单位以院校(单位)为申报主体,统一填写《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申报表》(附件 1)(以下简称“申报表”)和《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入会主体负责人信息表》(附件 2)(以下简称“信息表”),并加盖院校(单位)公章后制作成电子扫描件,于 4 月 20 日前将电子版“申报表”、“信息表”及“申报表”、“信息表”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 327179494@qq.com。

五、联系方式

刘光文 电话 13983534669

朱麒羽 电话 13752967996

附件:1.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申报表

2.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入会主体负责人信息表

下一篇:关于公布重庆市职业院校党建思政优秀教育成 上一篇: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举办职业院校“讲好中国职教故事”数字素养能力与全球胜任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