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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举办重庆市中职学校课堂教学改革送教师资培训的通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8-03-29点击数: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更新中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推进中职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根据重庆市教委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的统一安排,决定举办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改革送教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二、培训时间

2018年4月19日—21日(星期四—星期六)共3天

三、培训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四、培训学科(专业)

语文学科;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舞蹈和公共艺术课程音乐专业;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类

五、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1.教师能力发展“生本”理念的认知;2.“诊改”视觉下的教师角色;3.声乐漫谈;4.音乐剧的介绍及欣赏;

(二)语文、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舞蹈和公共艺术课程音乐专业、财经商贸和信息技术类的专任教师说课、上课教学展示及课后反思;

(三)专家现场点评说课、上课并与培训学员互动、交流研讨。

六、参培对象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主管及行业、企业主管的的公(民)办中职学校的语文学科、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舞蹈和公共艺术课程音乐专业;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类的专任教师。

每所中职学校每学科(专业)可分别报2—3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舞蹈和公共艺术课程音乐专业可报3—4人,拟培训学员250人左右(以报名先后时间为准)。

七、培训经费

(一)培训费、伙食费及参培学员住宿费,由市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统筹解决。参培学员培训期间需要住宿的由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统一安排;

(二)参培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八、其它事宜

(一)请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认真落实参培学员,并填写回执表(见附件1),希参培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电子档回执表发至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袁丽娟教师处,QQ邮箱:78733229;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参培学员于4月19日11:00

—13:30在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计时楼学术报告厅报到,14:00培训开始(需要住宿的教师请带上本人身份证);

(三)参培3天出勤和成绩合格结业的教师按规定获得24学时继教学分,并颁发结业证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

王美娥:63859212(办) 13062365123(手机);

袁丽娟:63859212(办) 13883867988(手机)。

重庆市垫江职业教育中心:

梁尚锦:13896759080


 件:1.参培人员回执表

           2.乘车路线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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